2022年1月,某地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2021年8月份开始在某工业园从事空调、电脑主机等电子产品回收、拆解业务,共收购废旧空调约60台,已全部拆解完毕。拆解完的空调外壳、电线、压缩机等零件露天存放于厂内。该公司未取得废弃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许可。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处理,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的规定,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69500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行业资格证办理要求较高,部分违法单位受利益驱使,经常选择城郊结合部等较隐蔽场所进行无证拆解活动,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染不能有效无害处理,存在较多环境隐患。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群众举报、网格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取缔。
通讯员 杨晓忠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