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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股权转让新进展:两家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

信息来源:vooeoo.com   时间: 2020-07-06  浏览次数:6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日电 9月2日,格力电器(000651)晚间公告,公开征集期内共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格力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将尽快对其综合评审。不过,公告也指出能否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最终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

9月2日,格力集团函告公司,本次公开征集期内(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日),共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格力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相应的缔约保证金

两家意向受让方分别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格物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GENESIS FINANCIAL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组成的联合体。

通告称,格力集团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

经综合评审,如最终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则格力集团可重新公开征集受让方或者终止本次转让股份事项。

公告同时指出,格力集团能否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最终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确定最终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8月12日,格力电器公布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明确,格力电器15%国有股权转让,意向受让方应为单一法律主体;若为两个法律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则各方需为一致行动人、且有同一个控股股东。根据混改方案,格力电器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45.67元/股。

8月6日,格力电器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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