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获悉,2018年,佛山市处理消费纠纷5755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59.31万元。其中:市、区消委会秘书处处理投诉804件;通过佛山市消委会网络平台和解途径解决消费纠纷63件,行政部门处理投诉案件54415件,通过仲裁解决消费纠纷869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1406件。
总体来看,质量问题9478件,占总数16.47%,同比升幅20.04%;合同问题6163件,占总数10.71%,同比升幅624%; 售后服务问题4625件,占总数8.04%,同比降幅22.74%;价格问题1413件,占总数2.45%,同比降幅6.49%。处理涉及其他问题21659件,占总数37.63%,同比升幅99.84%。商品质量问题依然是引发消费纠纷的重要原因。
在纠纷中,处理涉及日用商品类的纠纷11197件,占总数19.45%,同比升幅58.73%;。家用电子电器类11044件,占总数19.19%,同比升幅50.10%。交通工具类2557件,占总数4.44%,同比升幅8.26%。此外,房屋及建材类2956件,占总数5.14%,同比降幅6.72%。食品类1590件,占总数2.76%,同比升幅65.80%。总体来看,日用品消费纠纷占比较大。
此外,去年佛山处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类的纠纷3444件,占总数5.98%,同比升幅23.04%;互联网服务3239件,占总数5.63%,同比升幅6.65%;电信服务2986件,占总数5.19%,同比升幅16.46%;金融服务959件,占总数1.67%,同比升幅22.95%;旅游服务384件,占总数0.67%,同比升幅35.69%。
总体来看,去年消费纠纷所涉及类别全面存在升幅态势,其中涉及质量消费纠纷9478件,同比升幅20.04%。其中在商品类质量消费纠纷中,日用商品类、房屋及装修建材类质量问题争议最为突出。而涉及合同消费纠纷6163件,同比升幅超6倍,以交通工具类合同争议较多。另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物业管理、房屋装修为主; 仲裁途径解决金融服务合同纠纷。此外,涉及售后服务消费纠纷出现下降幅度,同比降幅近22.74%,但仍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互联网服务中有较高投诉占有额。
来源: 佛山消委会
编辑:吴 洋
责编:王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