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停工等补贴
信息来源:vooeoo.com 时间: 2012-06-04 浏览次数:785
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理论报废总量达6952.02万台,其中,电视机2753.67万台,电冰箱761.1万台,房间空调器154.58万台,微型计算机2068.76万台。
在广东贵屿、浙江台州等地,这些堆积如山的电子垃圾在经由当地的个体手工作坊拆解后,随意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极大损害。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高振杰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和综合利用,是行业的热点,是社会的焦点,也是国家相关部门长期关注的问题。通过各方多年来的不断努力,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行业已经开始了由作坊式向产业化的转型。
刺激性政策结束 引导性基金支持起步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推动这场转型的最重要力量之一。
据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统计数据,2011年,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回收废旧家电约6129.2万台,回收率超过88%。
而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针对105家指定的拆解处理企业进行调研时发现,在五种家电产品的回收渠道中,来自以旧换新的占比高达95.66%,自建回收渠道的2.37%,个体回收者0.85%,大宗机构0.50%,其他0.67%。
因此在以旧换新政策结束后,处理企业回收的产品量骤然下滑,部分企业甚至陷入了“无米之炊”的境地。
对此,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技术研究所田晖主任表示,以旧换新属于刺激性政策,并非常态。
一家黑龙江省回收处理企业的负责人在接受中国家电网记者采访时说,“以旧换新”实施期间企业的产品回收量激增,政策结束后三个月,此前的库存才消耗完毕。但“以旧换新”结束后,回收数量下滑明显。现在工厂已经基本停工,以免错过基金执行后的财政补贴。
“基金的支持是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监管的核心”,中国家电研究院高级顾问张友良教授说,“基金的管理办法可以尝试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第一年先预测第二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量,并确定基金的额度,然后再确定征收的额度”。
2012年5月30日,几易其稿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外发布,并定于7月起正式执行。
基金分配、企业规模、扎堆建设等多问题尚待解决
据《办法》规定,电子产品制造商及进口商将为每台生产/进口的产品缴纳7-13元的费用,而指定拆解处理企业在完全拆解一台后,将获得35-85元的补贴。按此标准,所涉电子产品制造商一年缴纳的废旧电子回收处理基金将达约18亿~28亿元。
财政部负责人称,制定实施《办法》,主要是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期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行业形势看似一片大好,但这场摸着石头过河的尝试还面临着诸多的考验。
在基金的分配方案中,拆解处理体系是唯一的重点,回收体系尚未涉及。业内人士指出,回收体系作为一种手段,其重要性不应被忽视。
近日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及综合利用行业行业白皮书》指出,在当前的回收环节,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回收者自行拆解处理的现象较为普遍。
中国家电协会高级顾问刘福中说,回收体系虽然不是重点,但是相关的渠道特别是企业自建回收渠道,基金也可以分配出有限份额予以补贴。
另一方面,在基金管理办法成稿之前,未受到的补贴的拆解处理企业就已经因其规模扩张过快而饱受热议。
据中国家电院对105家指定拆解处理企业的调研显示,处理企业规划年处理量普遍在50万台以上,其中,50-99万台占比27%,100-199万台占比50%,200-299万台占比8%,300万台以上占比15%。
华新绿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苑杰称,回收企业存有地域半径。基于运输等原因,跨区域回收难度较大,同一区域半径内的回收企业存有较大的竞争。
但针对同一区域的大规模投资和扩建仍在继续。
深圳格林美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格林美未来计划在天津等地建设6个世界先进的处理基地。
高振杰指出,天津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产业发展较好,2011年已有多个投资数亿元的家电回收项目投产。“大家都在建厂,并扎堆于一地,一些企业规模够了,资金充足,但是还应该思索,产业规模多大才是合理的?”
高振杰建议,虽然部分企业有足够的能力,但在扩建时应该考虑,是否有实力回收足够的产品以充分的满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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