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或致行业增速下滑
信息来源:vooeoo.com 时间: 2012-06-01 浏览次数:1741
5月30日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近日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政策发布背景: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不仅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而且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可以节约大量能源。《管理办法》强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家电品牌制造商是交纳回收基金主体。
基金征收对象:具有自主品牌的国内生产企业;对于进口家电产品,实行谁进口、谁交纳;对于国内从事代工OEM的企业,不要求其交纳。
首批征收的五大类废弃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
预计征收标准:按销售、进口的产品数量定额征收,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基金交纳方式: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按季申报缴纳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货物申报进口时缴纳基金,由海关负责征收。
企业财务处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缴纳的基金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基金补贴对象:回收处理企业每处理一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整机),将获得一笔费用补贴。给予基金补贴的处理企业名单,由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布。
补贴标准: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补贴申请方式:企业按季度向省级环保部门提交补贴申请,环保部门核实汇总后提交财政部,财政部审核确认后支付资金。
点评:
开征处理基金对家电企业盈利能力影响不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拟按销量、进口量向制造企业、进口商定额征收,计划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电视机和冰箱的征收标准略高。
据初步测算,1)由于单台征收额仅在10 元左右,对于售价动辄千元的家电产品而言消费者敏感度不会太高。我们按照产业在线2011 年度各品牌、各产品的内销出货量初步计算了各企业需上缴的废旧处理基金,若企业将此金额完全以涨价方式转移给消费者,占全年收入的比重也仅在0.5 个百分点以内(表1),对于收入的影响较小。
2)同时,我们计算了2011 年度各企业内销收入、内销成本、增加处理基金后的内销成本,初步结论为:若企业完全自行消化处理基金成本(不涨价),那么对于内销毛利率的影响幅度预计在1 个点以内(表2),对于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影响不大。
政策出台将引导废弃电器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回收处理企业每处理一台废弃家电亦将获得一笔费用补贴:电视机85 元/台、电冰箱80 元/台,洗衣机35 元/台、房间空调器35 元/台、微型计算机85 元/台。此前,在“以旧换新”政策下,正规企业能够得到集中回收的旧家电,但是活动结束后,旧家电就再次通过愿意出“高价”收购的游击队流向非法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的小作坊,甚至可能被简单改装后冒充新家电出售。而基金补贴政策出台后,将成为处理企业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引导废弃电器处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此次即将公布的相关回收处理企业与此前的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可能会有部分重合,目前格力、美的在该领域已有所布局,但由于产能规模还较小,对利润影响不大。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为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未来企业环保成本上升是必然趋势;但由于单台征收标准占成本及终端价格比例较低,目前来看开征处理基金对企业盈利的能力影响不大。继续推荐有议价能力、基本面较好的龙头企业格力电器、美的电器、青岛海尔、海信电器。
风险提示。行业增速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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