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电器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
信息来源:vooeoo.com 时间: 2011-12-13 浏览次数:846
证券代码:600060证券简称:海信电器公告编号:2011-41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
2009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7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4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约15亿元。
二、募投项目
本公司液晶电视模组与整机一体化设计制造及配套建设项目(广东)需支付土地款约10,134万元,鉴于建设进度需要,该款项暂由本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先
行垫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由募集资金置换。
上述议案已经2011年12月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2011年12月3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垫付土地款10,134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10,134万元。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决议
2011年12月9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召开10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全体董事及监事。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和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可以确保募投项目的及时开展,有利于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场方面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董提前获悉《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0,134万元的议案》,一致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募投项目,可以确保募投项目的及时开展,有利于保持和扩大公司在平板电视产业链、技术和市场方面的领先优势,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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